吉教办字〔2021〕 28 号

 

吉安市教育体育局

关于做好第九批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

 

井开区社会事业局,各县(市、区)教体局,各市直学校,市教研室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第九批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师字〔2021〕3号),为认真组织做好我市第九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师范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、教师进修学校、职业中学、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教师。

二、名额分配

1.第九次全省特级教师计划评选200名,推荐名额为240名。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推荐名额为: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2名、小学10名、中学(包括师范学校、教师进修学校、职业中学)13名,共计25名(其中校级领导及教研员不超过3名)。各地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

2.各地推荐人选中校领导(含学校党政正副职,村小、教学点除外)和教研员占比不得超过15%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政治方向坚定,爱国守法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模范履行教师职责,坚持立德树人。

2.严守师德规范,廉洁从教。严格遵守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,公平对待并关爱每一名学生。无违规补课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、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的师德失范行为。

3.业务素质优良,业绩突出。有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经验,所教班级班风、学风好。在设区市级及以上教研、电教、装备等部门举办的教学能力展示活动或教学竞赛中获奖;本人曾获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。

4.具备与申报特级教师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(乡村教师除外)。教龄10年以上,年龄不超过55周岁。

5.推荐人选须为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,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。

6.在乡村中小学(幼儿园)连续工作10年以上、且仍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教师参评,对论文和课题的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
(二)具体条件

1.小学(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)教师

①教育教学业绩突出。教学态度认真,治学严谨,教学组织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强,教学效果好,师生公认,近三年平均周课时量不少于10节。

②教研能力强。近五年来主持完成本学科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(排名前三)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结题,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(或第一作者)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。

2.中学教师

①教育教学业绩突出。教学态度认真,治学严谨,教学组织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强,教学效果好,师生公认,近三年平均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。

②教研能力强。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省级教研课题一项以上,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(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)或主编并出版本学科教材、教育教学专著(或参编,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)。

3.教研员

①能经常深入学校听课、评课、辅导、调查研究,开展教研活动。近三年每学期在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会(研讨会)上公开示范课、观摩课3-5节,每年在学校上研究课10-15节。

②近五年来,主持完成本学科省级教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(排名前三)参与完成本学科国家级教研课题一项以上,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,主编并出版本学科教材、教育教学专著一种以上(或参编,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)。

4.中小学校(幼儿园)领导

①符合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教研(论文、课题或论著)具体要求。

②任职期间,学校办学思想端正,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,校风好、学风正,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行政部门表彰,学校素质教育经验在县级及以上媒体有过正面报道。

③本人坚持一线教学,近三年平均周课时量不少于4节;每月听课、评课各一次以上,指导校内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改革成绩突出,学校教师公认度80%以上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特级教师评选实行民主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各地各校要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,逐级负责评议、投票。具体程序是:

(一)学校提名推荐。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学校(或单位,下同)自下而上民主推荐,也可自荐。初始推荐或自荐人选,由学校组织全体教师无记名投票,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,由学校提名推荐,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。

(二)同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初审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,对学校提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、投票,并征求公安、组织人事、纪检监察、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。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提名人选,还须征求审计部门意见。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人选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,不得要求推荐人选自行办理。初审结束后,形成考核材料,填写《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表》,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,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复审(设区市、省直管县市直接报省教育厅)。

(三)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复审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下达本市推荐名额确定考察对象,组成考察组,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实地考察。采取观摩课堂教学、教学答辩、座谈、个别谈话、对任教班级的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,充分听取学校教职工、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,在此基础上形成详细的考察材料,提交设区市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、投票,确定拟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名单,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,在本市范围公示7天,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。

五、特级教师待遇和职责

(一)特级教师由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;特级教师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,退休后可继续享受,公办学校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,民办学校所需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自筹。

(二)特级教师自取得证书之日起,须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学校继续服务五年(含)以上,不满五年的,不得跨区域调动;五年后申请跨区域调动的,须逐级报省教育厅批准。

(三)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,其称号自行取消,与称号相关的待遇即行终止,其特级教师证书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缴上交省教育厅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3月25日前,制定工作方案,下发评选推荐文件。4月16日前,宣传政策,各地各校组织推荐上报。4月26日前,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评议组对各地各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。5月14日前,市教体局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选,经公示无异议后,并经市政府同意,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。特级教师评选社会关注度高,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,指派专人负责。要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,并借助报刊、教育网、校园网等媒体广泛宣传,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充分了解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。

(二)坚持标准,择优推荐。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,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,重点推荐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、模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、业绩突出,同行和社会评价优秀的教师。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,坚决不予推荐,宁缺毋滥。对存在违规补课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有损教师声誉者,一经查实,一票否决。

(三)严审材料,按时报送。各校(各单位)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《江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自评审核表》(附件2),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原件,审核无误后,在复印件上签署“与原件无异”和审核人姓名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涉及业绩材料的时间计算,统一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;涉及到年龄和任教年限计算,统一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。

有关复印材料按《江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自评审核表》的佐证材料顺序,逐人装订成册、装袋,编号(本地邮政代码+两位数序号),与《江西省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表》(附件3,一式两份)、《江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4)、本地(单位)推荐情况工作报告(含评选组织情况、征求意见情况、公示情况等)一并交由各县(市、区)汇总后,于2021年4月16日前报送(电子版和纸质版)至市教体局人事科。

联系人:柳宇展,电话:0796-8224865,电子邮箱:jasjyjrsk@163.com

 附件:1.江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吉安市推荐名额分配表

  2.江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自评审核表

3.江西省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表

4.江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

5.吉安市第九批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征求意见表

 附件内容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2021年3月29日

 

(此件主动公开)

 

 

 

  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3月29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