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冈山经开区经发局,各县(市、区)工信局:
为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,根据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决定开展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县(市、区)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印染企业开展申报工作,并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行文推荐上报。
二、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,并如实填报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等相关材料。《申请书》应按照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》(附件2)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。企业必须全部满足《申请书》附表三(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)各项条件方可申报规范公告。
三、企业申请材料中,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0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,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0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。
四、各地请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(纸质版一式四份,电子版发邮箱)于4月10日前报我科。
联系人:焦水兵,电话:8231437
邮箱:jasgxjhky@163.com
2021年3月24日